上海動遷房糾紛律師
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發(fā)布《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禁止開發(fā)人員拆遷,由政府征收。以前開發(fā)人員作為企業(yè),最終目的是追求最大利益。
因此,在實踐中,開發(fā)人員往往以便宜的價格拆除原居民住宅,拆除人員的補償費用過低,或者違反拆除設置合同不進行補償,發(fā)生了很多糾紛。
現在由政府主導,房屋拆遷時的補償是什么?主編請北京慶尚律師事務所李寧律師詳細解答。。。。馀弦值。的雙曲馀弦值。
01、房屋拆遷時的補償是什么?
拆遷單位按規(guī)定標準給被拆遷房屋產權人或用人單位的各種補償款。一般來說,有:
■住宅補償費。
又稱房屋重置費,用于賠償被拆遷房屋產權人的損失。
201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了新聞通氣會,發(fā)表了人民法院征收拆遷的10個案例,根據案例確定的原則,在住宅補償中類似住宅價格被確定為周邊新建商社的價格。
這個原則的確定,否定了實踐中很多評價機構根據成本和二手住宅價格確定被拆除的住宅價值的錯誤。
■轉移費和臨時配置費。
也稱為過渡費、轉移費和臨時配置費的具體金額,各市一般決定具體金額和計算方式,詳細看到各地發(fā)行標準,是大眾化被撤走者自主轉移和轉移方式進行的計算。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不需要支付臨時安置費。
■獎勵性補償費。
鼓勵被拆遷戶積極配合房屋拆遷或自愿放棄部分權利,如自愿搬遷至郊區(qū)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房屋,房屋拆遷補償費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相關法律政策確定,拆遷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
02、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解決?
截至2011年,中國適用的拆遷條例是行政補償決定。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發(fā)布《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禁止開發(fā)人員拆遷,政府征收,對補償不滿的解決方法也成為行政訴訟。具體如下:
如果政府拆遷部門與被拆遷人無法達成補償協(xié)議,政府將對被拆遷人提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拆遷當事人不服時,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60天內向作出補償決定的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任何部門都不允許強行拆除房屋。
訴訟程序走完,最終補償決定生效,政府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請記住,人民法院只能強制執(zhí)行,任何政府部門都不能自己拆除!
拆除小教室。
1、不簽字,政府可以強拆房屋嗎?
在拆遷中,總能聽到只要我不簽字,政府就不能強行拆除我的房子。
但理想豐滿,現實骨感十足。今天,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認識的錯誤。不簽字只能代表不承認補償方案。雖然沒有簽字,但是如果政府提出征收補償決定的話,就可以無視,到期后政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你的房子。也就是說,不簽字的話,房子也有被強除的風險。
2、不簽字,收到征地補償決定怎么辦?
收到文件后,必須在訴訟時效內采取法律措施。什么是訴訟時效?根據法律規(guī)定,民告官的時效只有6個月,6個月內起訴,法院審查政府是否合法,6個月后法院不受理,文件生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訴訟時效從收到文件之日起計算,政府合法送達時,即使拒絕,也要記住收到文件,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3、政府不發(fā)行征收補償決定就強行拆除怎么樣?
如果政府不發(fā)行文件就強制拆除,那就是典型的違法強制拆除。此時,必須事先做好證據保全工作。主要包括固定住宅面積和現狀、強制拆除過程錄像科學調查、強制拆除前后110通報等,訴訟是證據,證據充分是維權勝利的第一步。
如果房子被強行拆除,不要悲傷,要有自信,即使房子被違法強行拆除,也要記住法律的維權。堅持下去,柳暗花明又是村子!
拆除房屋可以促進經濟發(fā)展,但由于補償不合理,發(fā)生了很多強制拆除等事件。
如果你的房子涉及拆遷,最好咨詢上海動遷房糾紛律師的房屋拆遷補償費。這樣,我們就可以知道如何在拆遷補償糾紛發(fā)生后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采取過激的行為來與政府部門對抗,這是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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