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侯某家有四兄弟,侯某排名老四,老一輩早已去世。
老板去年去世了,沒有配偶,沒有孩子,留下了房子和一些財產(chǎn),也沒有遺囑。第二個孩子三年前因病去世,有一對成年子女。第三個孩子還活著。
現(xiàn)在老板的房產(chǎn)一直被第二個孩子住著,不愿意放棄。那么,如何繼承老板留下的遺產(chǎn)呢?侯和第三個孩子有權要求第二個孩子空房子嗎?
上海遺產(chǎn)繼承律師分析
根據(jù)《繼承法》的規(guī)定,被繼承人死前未留下遺囑的,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在這種情況下,老板在去世前沒有留下遺囑,他的遺產(chǎn)應該依法繼承。作為被繼承人,老板既沒有配偶也沒有孩子,父母也不在世,所以他只能按照兄弟姐妹的順序繼承。
由于第二個孩子三年前去世,死亡時間早于第二個孩子,本案的繼承人只能是第三個孩子和侯。第二個孩子,第三個孩子和侯的孩子沒有權利繼承第二個孩子的遺產(chǎn)。因此,侯和第三個孩子可以要求繼承大哥的遺產(chǎn),并有權要求第二個孩子歸還房子。
侯可以選擇與第二個孩子協(xié)商,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繼承老板的財產(chǎn)。上海遺產(chǎn)繼承律師?
孤寂的財產(chǎn):上海遺產(chǎn)律師回答遺 | 繼承的權利舞臺:上海繼承律師論 |
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如何進行 | 上海遺產(chǎn)繼承案件律師為您講解被 |
夫妻雙方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何推 | 被繼承人配偶再婚能否處分所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