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為“情節(jié)嚴重”。對于這里的“情節(jié)嚴重”,本次出臺的司法解釋明確了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十項認定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不同類型公民個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司法解釋設置了不同的數(shù)量標準,包括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前兩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舉例說,某個案件涉及公民軌跡信息等敏感信息20條,住宿信息等重要信息350條,就要按照1和10倍比關系進行折算。350條重要信息折算成35條敏感信息,兩項合計55條,就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