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損害賠償法律規(guī)定,一般來說,如果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在實踐中,人們往往選擇與對方協議解除合同。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終止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那么,損害賠償責任是否需要解除合同,法律如何規(guī)定損害賠償問題?
網友咨詢: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需要解除合同嗎,法律對損害賠償有哪些規(guī)定?
上海瓊恩健律師事務所律師錢晶晶回答說:
損害賠償責任不需要解除合同,兩者之間不存在沖突。你可以在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同時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另一方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解除條件滿足時,被解除人可以解除合同。
協議的解除不是基于解除權的存在,而是以雙方協商一致為前提。協議解除的程序必須遵循合同成立的程序,即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換句話說,雙方必須就終止合同達成協議。協議的終止是基于雙方的協商。一方當事人在解除合同中表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解除協議。
錢晶晶律師的分析是:
合同解除損害賠償與合同解除損害賠償的區(qū)別;
1.合同解除損害賠償的適用要件不同于合同解除損害賠償。
合同解除是復雜的,包括違約解除、行使法定解除權的解除,以及每次解除通過協商產生的不同的損害賠償和賠償范圍。一般認為,合同解除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是:
(1)、合同終止的行為;
(2)合同終止對一方造成損害的;
(3)合同終止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但合同解除的損害賠償沒有合同解除那么復雜,構成要件也比較簡單,主要有以下幾點:
(1)、合同終止的行為;
(2)合同終止給一方帶來損害的;
(3)損害與終止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2.合同解除的損害賠償范圍不同于合同解除的損害賠償范圍。
合同解除應當具有溯及力,適用于非連續(xù)合同。在損害賠償的情況下,首先要考慮的是恢復原狀,即未履行的合同應當銷毀。合同已經履行的,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無效后返還財產的相同方式返還給對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不需要或者無法恢復的,應當賠償價款。但合同的終止主要適用于連續(xù)性,合同效力只能在未來消滅,不適合在合同終止后恢復原狀。因為這類合同的特點是履行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在一定期限內連續(xù)履行的,如租賃合同、聘用合同、托管合同等。,租借的東西也無法恢復原狀。
3.合同解除損害賠償的可能性不同于合同解除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一般來說,合同解除存在損害賠償問題,因為合同解除發(fā)生在合同履行結束之前,往往是單方解除。無論是履行失敗時的解除,還是遲延履行時的解除,雙方利益都會失衡,一方受到損害,因此合同解除產生損害的可能性更大。但根據合同法第91條規(guī)定,合同的終止一般不會造成損害。合同的終止通常是正常終止,合同的債務消除,不需要賠償損失。
上海損害賠償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