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機動車輛的所有人沒有盡到安全保管義務,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可以適當減輕其責任。出借機動車輛的人未盡到審慎管理義務,致使被借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當與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a href="/jtsg">上海交通事故律師就來帶您了解一下相關的情況。
一、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該規(guī)定,出借車輛的人未盡到審慎管理義務,導致使用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出借車輛的人應當與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在此基礎上,需要考慮以下三個問題:
1.出借車輛的人有哪些審慎管理義務?
2.什么情況下可以減輕出借車輛人的責任?
3.連帶責任如何劃分?
二、審慎管理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機動車輛的所有人,應當保證其機動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沒有安全隱患,或者沒有消除安全隱患而出租或者出借的,應當對可能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贝送猓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機動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對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車身、車內、車外裝置、用途等情況進行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因此,出借車輛的人應當對車輛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并消除安全隱患。如果出借車輛的人未能盡到這些安全保管義務,致使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那么出借車輛的人就應當與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減輕出借車輛人的責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出借車輛人可以適當減輕其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減輕責任并不是免除責任,而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應當根據(jù)事實和責任程度,相互協(xié)商,確定分擔侵權損害的責任和賠償比例。如果當事人無法協(xié)商一致,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具體來說,在出借車輛人未盡到安全保管義務的情況下,如果使用人也存在過錯行為,例如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等,那么出借車輛人可以適當減輕其責任。具體的減輕比例應當根據(jù)事實和責任程度進行協(xié)商確定。
四、連帶責任的劃分
當出借車輛人未盡到審慎管理義務,致使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出借車輛人應當與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如何劃分連帶責任的比例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應當根據(jù)各自的過錯程度,按照責任大小相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無法協(xié)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jù)各自的過錯程度,按照責任大小相應劃分責任比例。
在上海地區(qū),有一起出借車輛人未盡到安全保管義務的案例。當事人小張將自己的私家車出借給朋友小李使用,但是未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在小李使用車輛期間,因超速行駛導致交通事故,造成了車輛和人員損失。雙方無法協(xié)商賠償比例,最終向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小張未盡到安全保管義務,對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應當承擔60%的賠償責任。小李存在超速行駛等過錯行為,對交通事故負有次要責任,應當承擔40%的賠償責任。
五、結論
綜上所述,出借車輛人在出借前應當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消除安全隱患。如果出借車輛人未盡到安全保管義務,導致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出借車輛人應當與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當出借車輛人和使用人之間存在過錯時,應當根據(jù)各自過錯的程度,按照責任大小相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無法協(xié)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jù)各自過錯的程度,按照責任大小相應劃分責任比例。
在實踐中,出借車輛人應當充分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guī)定,加強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安全,避免因為出借車輛而導致的損失。同時,在出借車輛時,出借車輛人應當與使用人簽訂詳細的借車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雙方在借車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最后,上海交通事故律師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述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實際操作中需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和處理。在實際操作中,出借車輛人和使用人應當依法合規(guī),遵循法律法規(guī),維護自身權益,防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