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離婚是大家都不想提到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因為離婚鬧得很不開心,所以就會涉及到離婚賠償?shù)膯栴}了,但是這個離婚賠償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還是讓上海律師事務所小編來解釋吧。
離婚賠償
離婚賠償
離婚賠償就是指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chǎn)或精神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zhì)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
離婚賠償?shù)臉嫵梢鞘裁?/span>
民法通則的基礎理論中確定了一般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因為離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離婚損害賠償又是一種婚姻家庭中的一種侵權行為,所以其應該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可以適用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
(一)行為的違法性。實施的行為違法是其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條件。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提出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ǘㄇ樾?,此類違法行為主要是指實施與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家庭成員的,因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也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行為。
離婚賠償
(二)有損害事實的存在。無論損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只要對受害人的人身或財產(chǎn)利益造成了傷害的事實,都構成了損害的事實。在離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違法行為導致了婚姻關系破裂,一方提起離婚,無過錯一方由此受到財產(chǎn)上和非財產(chǎn)上的損害。離婚財產(chǎn)上損害的范圍,只限于無過錯配偶一方因離婚所受到的現(xiàn)有財產(chǎn)權益的損失。離婚涉及的非財產(chǎn)損害,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在下面的章節(jié)中還要具體的講述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三)有因果關系存在。主要是指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是否存在一種內(nèi)在的必然聯(lián)系。因果關系是復雜多變的,但在離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為,是導致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破裂、離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無過錯配偶一方遭受財產(chǎn)上損害和非財產(chǎn)上損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了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心理狀態(tài)。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主觀態(tài)度。在侵權行為中對過錯程度的劃分不影響其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在離婚案件中,離婚損害賠償以配偶一方有過錯為主觀要件。行為人的過錯就是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故意違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過錯,過錯配偶一方有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遺棄等離婚原因情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