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收費標準可以根據(jù)不同的服務內(nèi)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律師費收費標準。
1.計件收費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chǎn)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件收費律師收費標準:
1)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zhí)行;
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復雜的,可以在不高于規(guī)定標準1.5倍之內(nèi)協(xié)商確定收費標準。
2)不涉及財產(chǎn)的民事、行政訴訟的律師收費標準:
3000-20000元/件。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chǎn)關系的法律事務;
1)涉及財產(chǎn)的民事、行政訴訟律師費收費標準:
2)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16%(1-8千)+0
5萬-10萬(含10萬元):8% +4千
10萬-50萬(含50萬元):5% +7千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1.2萬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2.2萬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7.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17.2萬
5000萬元以上:0.5% +42.2萬
3.計時收費可適用于全部法律事務;計時收費是指律師根據(jù)其提供法律服務耗費的有效工作時間,在規(guī)定的標準范圍內(nèi),按確定的每小時收費標準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的計價方式;采用計時收費的,在結案后,律師必須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單。
計時收費的律師費收費標準:
200-3000元/小時。
4.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5.上述二、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6.律師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發(fā)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準減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