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1)犯罪必須是人的具體行為。因為人只有通過行為才能對外界發(fā)生影響,造成損害;法律也只有通過對行為的描述,才能確定什么是犯罪。這意味著人的思想觀念沒有外化為行為,就不能認為是犯罪。單純的思想不是犯罪,不能主觀歸罪。
(2)犯罪必須是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嚴重社會危害性,是指對我國刑法所保護的重要利益的侵害,某種行為即使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認為是犯罪。
(3)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實質特征。國家之所以要禁止、懲罰犯罪行為,就是因為它違反了社會基本倫理規(guī)范,侵犯了國家、社會和個人的法益,破壞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
2.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
這是在罪刑法定原則制約下,犯罪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只有同時被刑法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時,才是犯罪。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質特征,因為某種行為之所以被刑法用刑罰所禁止,就在于它具有社會危害性。而具有刑事違法性作為犯罪的基本特征,則是社會主義法制原則的必然要求。二者密切聯(lián)系,不可分割。
3.犯罪是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某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同時又觸犯刑法,就應承擔受刑罰處罰的法律后果。因此,應受刑罰懲罰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法院可依法裁量對犯罪人不實際適用刑罰。例如,刑法規(guī)定,對于犯罪中止沒有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免除處罰;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等。在這種場合,行為人雖然沒有被法院實際判處刑罰,但其行為構成犯罪。
二、犯罪構成
犯罪構成,是指刑法規(guī)定的成立犯罪必須具備的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總和。根據(jù)刑法理論,構成要件包括: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
犯罪構成的一般要件
1.犯罪客體:行為侵害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或利益。
2.客觀方面:行為在客觀上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危害行為。
3.犯罪主體: 行為人達到了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4.主觀方面: 行為人在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