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年輕人正在工作,墜入愛河,結婚,并且沒有幾個人在結婚前購買父母補貼的房子。當你看房子并準備簽訂購買房屋的合同時,產權證上少數人的名字經常成為辯論的焦點。
五種財產登記方式
誰是以房子的名義登記,除了法律因素,情感因素,往往由于父母的參與變得極為復雜,使一些年輕的新人感到困惑。目前, 有五種主要方法可以寫出產權證書的名稱:
1,兩個人的名字是“前夫妻”
這是大多數戀人,特別是女孩的看法,他們認為,因為購買房子是為了結婚,而未來是為了他們的生活。當然,你應該寫下兩個戀人的名字。
2,寫下父母的姓名
這是許多男性父母的觀點。他們認為,雖然房子是為了結婚買來的,但畢竟戀人還沒有登記,有些房子要等一年多才能送房子。如果我分手怎么辦?而且,首付款全部來自父母,戀人沒有投入,所以父母的名字也比較安全。
3,寫下該男子及其父母的姓名
這種做法也比較常見,通常是因為男方的父母已經支付了所有的首付款,而未來的還款主要取決于男子的收入,這應該被視為男方家庭的財產。
4,寫下父母和“女前夫妻”的姓名
許多人認為,不要那么麻煩,最好將所有各方登記在產權證書上,這樣每個人都有權利,公平合理。
5,只寫男人或女人的名字 ;如果一個或一個“準備好的夫妻”全權負責所有住房補貼, 為了避免婚后麻煩導致父母參與不必要的婚姻,許多戀人選擇了這個選擇。
對于各種產權登記方案,實際上沒有正確和錯誤的問題, 但不同的方案可能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在戀愛中男女應該對此有一個清晰的認識,然后根據他們的選擇適當的計劃家庭和對方的實際情況,以便在倉促決定后不作出決定,家人和情侶互相反對,制造不必要的矛盾。
◆以“準夫婦”的名義登記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貸款也被認為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債務。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如“借記”, 父母的捐款也將被視為送給丈夫和妻子的禮物,并由雙方共享。如果有離婚,父母無權要求這筆錢,但如果“準備好的夫婦”不在婚姻登記的情況下,但要分手,那么“準婚房”仍然會被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貸款也是雙方的共同債務。
對于父母的貢獻,如果有證據表明父母的貢獻是基于“準備好的夫妻”婚姻的目的, 法院也將確定這部分捐款是有條件的禮物,條件是雙方結婚。如果雙方未結婚,父母有權要求投入資金。 上海律師事務所有這樣的先例。